第一百四十五條 員工出勤由人力部門、人力員負責考核;除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單位(崗位)外,其他單位(崗位)應使用考勤機考勤;分公司、本部部室正職以上職員,不使用考勤機考勤;其他員工不使用考勤機考勤,須報人力部審查、總經理批準。
第一百四十六條 計算考勤扣款的日薪酬=當月月薪應發合計數÷月平均應出勤天數。
第一百四十七條 事假期間停發薪酬;員工月度事假超過3天,扣當月“考核薪及崗(職)位、職稱津貼”的20%;當年事假不得超過二十天。
第一百四十八條 員工上班時間,因公外出須向直接上級申請,獲得批準后方可外出;擅自脫離崗位一次,扣除日薪酬;擅自脫離崗位超過一小時,扣除日薪酬及當月“考核薪及崗(職)位、職稱津貼”的10%。
第一百四十九條 員工遲到或早退,半小時以內,一次扣除日薪酬的20%,當月累計達三次的,另扣當月“考核薪及崗(職)位、職稱津貼”的10%;半小時至一小時,一次扣除日薪酬50%;超過一小時的,扣除日薪酬、當月“考核薪及崗(職)位、職稱津貼”的10%。
第一百五十條 員工因病請假,應出示醫療機構診療和病假證明,并經其直接上級批準,否則視為曠工;突發性重大疾病,因盡早通知直接上級。
第一百五十一條 員工因病請假的,人力部門應依法確定其醫療期;在規定的醫療期內:
一、一個月以內病假,每天扣除日薪酬的30%,直至薪酬達最低工資標準。
二、一個月至六個月病假,按病休前月薪酬標準的50%發給病假薪酬,直至病假薪酬達最低工資標準的90%。
三、六個月以上病假,停發薪酬,按最低工資80%的標準發給疾病救濟費。
第一百五十二條 員工曠工一天,按日薪酬的三倍扣除當月薪酬,并扣除當月“考核薪及崗(職)位、職稱津貼”的10%。
第一百五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視為曠工:
一、以不正當手段,騙取、涂改、偽造休假證明的。
二、未請假(或請假未獲批準)而未上班的,或休假超過批準期限的。
三、不服從工作調動,經教育仍不到崗的。
四、因打架斗毆、違紀致傷等,造成無法到崗上班的。
五、其他曠工行為。
附:
員工考勤辦法
根據《人力資源管理制度》關于員工考勤的規定,為準確地記錄員工出勤情況,制訂本辦法。
一、考勤人員與職責
?。ㄒ唬┕静渴覇T工,由部室正職負責考勤,分管副總負責督查,人力部不定期地進行檢查。
?。ǘ┓止静块T員工,由分公司人力員負責考勤,分公司正職負責督查,人力部、分管副總不定期地進行檢查。
?。ㄈ┤墕挝粏T工,由單位人力員負責考勤,單位正職負責督查,分公司正職、人力員不定期地進行檢查。
二、考勤辦法
?。ㄒ唬﹩T工上、下班,由本人通過考勤機留存出勤記錄。
?。ǘ﹩T工因個人信息不識別、考勤機故障等原因,無法在考勤機留存出勤記錄的,應及時與本單位人力員聯系處理,否則作遲到或早退處理。
?。ㄈ┪磳嵭锌记跈C考勤的單位,人力員應在每日上班時,逐人登記《員工考勤表》進行考勤。
?。ㄋ模﹩T工上班期間,由直接上級負責考勤,并于次月1日前將考勤情況報本單位人力員。
三、員工因公請假
?。ㄒ唬﹩T工因公遲到、離崗、早退或長時間外出、出差,須經直接上級書面(何時、到何地、辦理什么業務)簽字批準,并于次月1日前,自行將批準書報送本單位人力部門,逾期責任自負。
?。ǘ﹩T工因公在次月1日無法返回的,由其直接上級向本單位人力部門提交書面說明。
四、員工因私請假
?。ㄒ唬﹩T工因病、事、婚、喪、產、探親等私人事務需請假的,須辦理書面請假、批假手續。
?。ǘ┎渴?、分公司正職和分公司財務負責人請假1-3天的,由分管副總審批;3天以上的,須分管副總審查、總經理審批。
?。ㄈ┎渴移渌麊T工請假1-3天的,由部門正職審批;4-5天的,須部門正職審查、分管副總審批;5天以上的,還須總經理審批。
?。ㄋ模┓止静块T、三級單位正職請假1-3天的,由分公司正職審批;4-5天的,須分公司正職審查、分管副總審批;5天以上的,還須總經理審批。
?。ㄎ澹┓止静块T其他員工請假1-3天的,由部門正職審批;4-5天的,須部門正職審查、分公司正職審批;6-7天的,須分公司正職審查、分管副總審批;7天以上的,還須總經理審批。
?。┤墕挝粏T工請假1-3天的,由三級單位正職審批;4-7天的,須三級單位正職審查、分公司正職審批;7天以上的,還須總經理批準。
五、考勤記錄與報表
?。ㄒ唬┟吭履?,三級單位人力員依據《員工考勤表》,編制月度《考勤統計表》,于下月4日前,向分公司人力員報送。
?。ǘ┓止救肆T匯總編制月度《考勤統計表》,于每月6日前報送公司人力部。
?。ㄈ┟吭?日前,《員工考勤表》經員工本人簽字確認,列為分公司重要資料保存二年以上。
六、考核與處罰
?。ㄒ唬┰趩T工考勤工作中,有失職、瀆職、弄虛作假等行為的,按基本管理制度規定追究責任人的行政、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。
?。ǘ﹩T工違反本制度其他規定的,由人力部依據違規情節、損失和管理制度,每月登錄 “考核系統”,進行扣分考核,并提請分管副總對嚴重違規責任人進行行政處分;人力部違規的,由分管副總登錄 “考核系統”,對責任人進行扣分考核。